“狗事”无小事
发布时间: 2009-11-11 21:34 | 发布作者: shadow | 信息来源: 网络转载 | 查看: 19次
将养犬问题上升到立法高度,这是上海市民的期盼,也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在破解的难题。
在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公共资源并不宽裕的今天,把人的事情管好已属不易,还要腾出手处理“狗事”,许多人思想上确实需要有一个转变过程。“养狗是小事,非要这么兴师动众去立法吗?”有人可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但是,老百姓的呼声告诉我们,“狗事”并非小事,它不仅关乎群众利益,在一些地方甚至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因素。
随着养犬现象的日益普遍,养犬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日益增多,简单化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模式已经行不通。把养犬问题解决好并不容易,它不仅考验着公民的素质,更考验着相关部门的立法水平和执法水平,检验着各级组织在处理民生问题上的民本意识和创新能力。
规范社会行为是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在城市家庭养犬问题上,的确需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是,就像刑法不能消灭犯罪一样,指望为养犬立法就能包治城市养犬之百病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我们既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作基础,更需要强有力的执行作保障,只有这些强有力的规范真正成为公民秉持的理念和现实的行动,法律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立法是解决养犬问题的重要一步,但绝非全部。
如果将时光倒回几十年,我们无法想象城市养犬问题会需要如此“兴师动众”。社会在不断进步,新问题在不断涌现,昨天的小事可能会成为今天的大事。何谓小事,何为大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群众利益的都是大事。当养犬已经成为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时,立法者切不可等闲视之。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科学把握时代脉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多谋善谋利民之策,这是群众的期待,也是各级政府沉甸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