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养犬新政实施难推行
发布时间: 2010-4-03 22:06 | 发布作者: shadow | 信息来源: 网络转载 | 查看: 21次
自今年1月1日山东省济宁市政府颁布《养犬管理办法》以来,由公安、综合执法和畜牧等部门对城区居民养犬进行了规范。而三个多月过去了,目前市中区仅有659只宠物犬到公安部门办理了《养犬证》,这还占不到市中区犬只总量的5%。
民警在小区内向居民讲解《养犬管理办法》。
养犬户和执法者“躲猫猫”
1日,记者来到位于济宁城区西部的开泰花园小区。“小区内总算是太平了,因为前两天派出所民警在小区内进行了一次犬只整治,对无人认领的流浪犬一律抓捕后带走,并责令住户养的大型犬、恶性犬只在几天内必须转移,现在看孩子,我们总算放心了。”居民吴大妈告诉记者。
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李凤岗经理讲:“这个小区有1万居民,饲养的犬只也有近百只。每天一早到居民出门遛狗的高峰期,狗咬伤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去年10月份,一只宠物犬在小区内先后咬了三个儿童和一个老人。由于一时找不到狗的主人,市民们难免会找到我们物业部门。”
任城区公安分局红星西路派出所于霞副所长告诉记者,由于开泰花园小区内居民要求强烈,3月26日,派出所组织民警和小区内的协警人员开展了一次规范管理养犬集中整治活动。 “对小区内养犬市民挨家挨户进行劝说,对养有大型犬和恶性犬的市民强行要求3天内将犬只转移,并捕获了四只无人认领的犬。”于霞介绍说,之前,派出所联合小区物业也组织过几次规范养犬活动,但养犬户们和执法民警玩起了“躲猫猫”,风头紧时没人敢带着宠物犬出来,时间一过去还是该怎么在小区内遛怎么遛。
“据初步统计,我们派出所辖区内饲养的犬只数量多达几百只,但截至目前,来办理登记证的只有50多只。对养犬市民我们只可以进行说服教育,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这是养犬市民办证积极性不高的最主要原因。”济宁市中区一位派出所民警无奈地说。
管理很出力还是不如意
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表示,为搞好犬只管理整治行动,他们共组织治安、派出所成立13个工作组,出动警力800余人次,开展入户宣传调查2000余次,并开展流动宣传50余场。同时加大巡逻力度,对符合重点管理区饲养条件的,告知养犬户办理养犬登记、注册手续;对携犬出户不牵领及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不规范的进行警告;对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一户养多犬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为了规范养犬我们可以说出了很多力,即使这样,截至目前全区办理犬只登记的也仅仅659个。”该民警告诉记者。记者从济宁市中区畜牧部门了解到,在市中区范围内饲养的各类犬只总量大约在两万只左右。这就意味着《养犬管理办法》实施三个多月的时间内,仅有不足5%的犬只办理了养犬证。
任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王营副大队长表示,经过初步统计,在《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的养犬区域内,任城辖区内犬只数量为3000余只。“截止到现在,办理养犬证的犬只数量为280余只,虽然进行了详细的劝说和调查活动,但效果还是不算理想。很多市民并不想每年花费100元分两次为犬只注射疫苗。下一步,我们打算报请市相关部门对养犬行为进行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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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从你我做起
济宁市实施养犬管理新政已经三个月的时间,但城区“上户口”的犬只总数量还不足养犬总量的5%,这的确不能算是个令人满意的进展结果。究其原因,有管理方面的问题,也有养犬市民的态度问题,总是抱着“为爱犬打不打疫苗无所谓,办不办养犬证不重要”的态度对待养犬规范措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此外,规范养犬不仅仅应是公安、畜牧和综合执法三个部门的工作,更多的管理部门有义务也有责任参与到规范养犬的工作中来。执法部门形成一股行之有效的合力,大到办理养犬证、注射狂犬疫苗,小到对路面上的犬只例行检查,每一步工作我们都做到实处,让规范犬只管理成为大家的义务,相信一定可以推动养犬工作的快步推进。